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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

2010/6/18 9:40:01 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为使该法在我市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动食品行业严格守法生产经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促进我市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新率执法检查组于6月9日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冯煜荣副市长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了解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并到南区江天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现场视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和检查学生食堂,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检查组将综合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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