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召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会上确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并规定学校、幼儿园门口2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市委常委、副市长柳士发参加会议并讲话。
此次专项整治以2月底至6月底、8月底至12月底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小超市、食品小摊点、餐饮服务单位、配送餐单位、网络订餐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
据介绍,专项整治将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清理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对“五角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检;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食品。
此外,专项检查要求学校、幼儿园门口2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并及时公布,引导食品小摊点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划定区域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