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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细则须尽快出台(2)

2010/7/21 9:30:47 来源:食品商务网

    目前,我国缺少一个法规衔接过渡阶段的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要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个完善制订相关细则的时间,要给添加剂生产企业在新旧许可证衔接过程中能正常组织生产和销售的时间,同时给应用企业一个安心采购、放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稳定时间。在这个时段里,法规不能真空,过程仍应受到监管。如没有政府牵头,这个过渡期的管理办法也无法制订。

    为此,业内人士建议:一是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添加剂生产企业在基本生产要素不变的前提下,在新工业产品许可证暂时无法申领的情况下,食品卫生许可证到期后仍可延长;二是原来向添加剂生产企业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监管部门,仍应继续履行监管职责,行使登记、变更、核查和处罚的职能,维持到申领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正常全面地开展;三是在全国各地行业协会中拥有一大批具有较深科学造诣及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专家和专业人才,有必要组织这样一支专业队伍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订中发挥作用,为行业把关,为政府分忧。

    受生产许可证困扰的还有添加剂行业中众多的复配企业和“边缘食品”生产企业。据悉,江西省有食品添加剂复配企业48家,占行业总数的70%;上海市有复配企业近30家,占行业总数的20%;浙江省有复配企业近百家,占总数的50%;福建省有10多家,占总数的30%。

    复配不仅可产生协同增效的作用、提高添加剂的使用效果,且能拓宽食品添加剂的应用领域、扩大市场规模。复配后的产品使用简单、针对性强,可减轻用户的技术强度,对保障食品安全有重要作用。

    但由于复配添加剂没列入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故众多的添加剂复配企业一直没有“许可证”,这不仅阻碍了添加剂复配行业的发展,且对添加剂生产和应用企业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据浙江某添加剂复配企业负责人介绍,浙江省添加剂的复配产品销售到省外时,经常被当地执法部门查扣,不仅给复配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也影响了食品企业的正常生产。江西、上海、福建等省市的添加剂复配企业也有类似反映。

    根据国家规定,我国食品分为二十八大类,质监部门按照各类食品的相关标准核发生产许可证。但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涌现了不少二十八类不能覆盖的“边缘食品”,其中不少是利用添加剂的独特功能研发的新品种。如按现行管理体制,这些代表食品工业发展方向的新产品难以取得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在2010年2月下发的《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中,解决了浙江省添加剂企业被索证的问题,但其他省市的同行仍面临同样问题。因此,业内人士希望从国家层面尽早解决这一问题。

(中国食品报 余春槐  邱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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