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无锡出台政策规范食品小作坊管理

2017/1/20 10:53:37 来源:新华社

  1月19日上午,无锡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无锡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食品小作坊,主要指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内的,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目前,多、小、散仍然是食品产业的基本格局,食品小作坊仍然是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16年9月,无锡市共有食品小作坊6074家(含江阴、宜兴),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左右,是食品生产企业数量的8倍。

  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繁多,市民日常消费的肉制品、豆制品、米面制品等有许多都来自食品小作坊。管好食品小作坊,确保其在安全的基础上健康发展,是确保无锡市民“舌尖上安全”的重要任务。无锡在江苏较早的出台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于2017年1月15日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上应载明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地址、生产经营者姓名、食品品种范围、产品包装形式等信息。其中,食品品种范围目录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经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食品小作坊业主应在生产加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便于群众监督、社会共治。

  鉴于食品小作坊生产规模、从业人员及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特点,决定了其生产经营地址大多在城市居民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居民点等地方。哪些地方可以开办食品小作坊,周围居民意见如何,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比监管部门更熟悉了解。所以《办法》也规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应当征询食品小作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意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自收到征询意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方面征求相对人意见并予以反馈。通过这些条款,力求使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基层政府形成管理合力。(马晓康)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