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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食品小作坊免费备案 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禁设食品摊点经营区

2017/1/19 11:00:01 来源: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记者范洪雷

中小学校园周边每到饭点会出现一些流动食品商贩,售卖学生喜欢的零食,但这样的食品出现问题怎么办?从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施行,将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实施免费备案制,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为禁止食品摊点经营活动区域。

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自身特点,条例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县(市、区)政府确定的职责,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活动区域。

条例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的生产目录设置了“禁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冷冻饮品、酒类、饮料、酱油和食醋、预包装肉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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