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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要登记摊点需备案 免费备案登记

2017/1/18 19:54:43 来源:大众网

今天,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介绍,《条例》通过后,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点是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纳入地方立法规范的业态;而据调查摸底,我省有9万多家小餐饮,根据我省实际,参照陕西、河北、浙江等省份做法,此次条例将小餐饮纳入立法调整范围。

在政府职责方面,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在部门职责方面,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公安、规划、住建、城管环卫农业、卫生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明确,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明确了登记备案的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时限等具体内容。在监管措施上,突出服务理念,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进入集中区域、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采取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就业服务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组织免费教育培训,提高从业者的素质。此外,条例还规定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管理抽查检测、质量规范、信用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

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条例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同时,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与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衔接。一是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规定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轻重程度采取递进式设计,一般规定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二是合理设计罚款起点。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授权,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降低罚款起点,以增强基层监管执法的可操作性。三是保证法律责任体系完整。针对不同业态特点和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并与治安处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相衔接。四是对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情形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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