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食品加工小作坊要登记“上岗”登记并取得证件后方可生产经营

2016/11/3 14:07:04 来源:西江日报

  近日,高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蚬岗镇日兴油厂发放了该区第一张《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目前,该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正在开展,各县(市、区)将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

  此前,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降低全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肇庆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以明确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范围,便于进行登记发证工作。

  为此,高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升级改造和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的申请工作流程,深入各乡镇调查摸底,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辖区内从事土榨花生油、烧卤熟肉制品、腐竹等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保障食品加工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目前该市高要、鼎湖、广宁等地已陆续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按要求,符合《肇庆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中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应该自行改善生产条件,进行登记并取得证件后方可生产经营。

  西江日报记者 卢舒曼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