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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县乡四级事权划分意见

2016/5/10 16:38:43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县乡四级事权划分意见》(试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理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权责关系,建立健全符合河南实际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意见》通过梳理和划分省级,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投诉举报处理、技术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广告监测管理、食品药品召回、舆情监测处理、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宣传教育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聚餐管理等事权,明晰各级监管任务,推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四有两责”,促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地进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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