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驻马店:“两小”专项整治出重拳 15家餐饮被责令停业

2016/4/20 16:40:58 来源:天中晚报

“这种无证经营行为必须遏制,因为它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昨日上午,在市骏马路中段一家包子店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

4月18日至1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70多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的小食品店和小餐饮店,切实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两天来,联合执法组逐一检查了市文明大道、文祥路、丰泽路、骏马路、正阳路等路段的食品店、餐饮店。依据《食品安全法》,联合执法组当场没收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天天海鲜楼、京都包子馆、伊清香等15家餐饮店的食品、桌椅、冰箱、冰柜,责令其立即停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食品店、餐饮店业主集中约谈、逐店检查、责令整改、限期办证的基础上,对拒不配合、拒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店、餐饮店进行的专项整治。

这位负责人表示,食品经营者必须先办证、后营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继续对市中心城区的食品店、餐饮店进行排查,严惩重处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