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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上半年出台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

2016/3/18 11:30:37 来源:羊城晚报

17日,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召开。据悉,莞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实施,腊肠、濑粉、蛋卷等有东莞特色的食品将不会纳入其中。

生鲜家禽日销近四千只

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是市政府去年的年度重点任务之一。据市食药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尹锡棋介绍,去年东莞共投入685万元建成(改造)了1个活禽集中屠宰场(点),4个活禽零售市场,231个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档口,并促使35户活禽经营者自觉转型。

实施活禽生鲜上市以来,市民们的接受度如何?尹锡棋称,市食药安办联合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连续5个月开展了调查评估——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实施家禽生鲜上市的知晓度稳步上升,达80.3%;消费者逐步适应生鲜家禽饮食习惯的比例达到82.8%;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政府推行家禽生鲜上市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总体满意度超过80%;市场运行平稳、生鲜家禽产品销售量和供应量均保持稳定,限制区域60个农贸(肉菜)市场生鲜家禽产品的日销售量基本稳定在3700-3800只左右。

制订本地版“负面清单”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去年10月正式实施,对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目录实行“负面清单”,清单以外的食品均可生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省版条例,“负面清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可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禁止加工的食品目录进行调整。

据了解,尽管放权地级市,但省版条例中还是明确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如乳制品与罐头制品等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使用酒精勾兑的酒类等。

那么莞版“负面清单”究竟会是什么样的?该负责人透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结合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的实际情况,在省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东莞市的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一些有东莞特色的食品,如腊肠、濑粉、蛋卷等,我们考虑不纳入负面清单里面。”(羊城晚报记者 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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