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自制饮料需公示添加剂

2011/9/1 8:40:31 来源:红网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范》明确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规范》明确要求餐饮单位接纳100人以上用餐,必须要专门留食物的样品来进行检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柜保存的要求。建立餐饮服务人员健康晨检制度,餐饮服务从业者,如果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喉发炎者,应该立即离开餐饮岗位,先去就诊,就诊安全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