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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蔬菜加工前先泡半小时 防控食品中毒警示发布

2010/7/19 9:35:18 来源:半岛网

    近日不断有市民出现拉肚子,食物中毒症状等症状,有的市民因处理不当或者过度紧张,给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有的还因此失去了生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预防控制食物中毒警示信息,针对夏季高发病的常见原因,预防措施,及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作出了详细说明,以帮助市民合理正确的处理遇到的疾病。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气温高、湿度大,适合肠道致病菌和霉菌的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对食用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为预防夏季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向市民发布夏季食物中毒警示信息。

  链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夏季预防控制食物中毒警示信息

  一、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或其盛放容器被生的食品原料或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

  2。食品贮存不当。如熟制高风险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下超过2小时,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合适的温度下长时间贮存。

  3。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饪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70℃。

  4。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

  5。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或生长环境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食用前有毒农药或兽药残留剂量较多。

  2。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食品加工过程未去除。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四季豆加工时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

  3。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

  4。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发芽马铃薯、河豚鱼。

     二、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和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按照“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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