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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食物中毒高发期来了 监管部门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2010/7/14 13:04:26 来源:齐鲁网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适合肠道致病菌和霉菌的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对食用者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为预防夏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这是该部门近年来首次特别发布夏季食物中毒警示。

  一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烹饪冷冻食品防夹生

  细菌性食物中毒在夏季最为常见。食品安全部门提醒,按照“防止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繁殖、杀灭病原菌”的三项预防原则,首先要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其次要控制温度。夏季常吃冷冻食品,鱼肉等在烹饪前要彻底解冻,以保证中心温度达标熟透。熟食在 10℃至60℃的温度下风险最高,贮存熟食,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 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同时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夏季生吃的蔬菜水果,直接入口食品多,要严格清洗、消毒。

  二防化学性食物中毒烧煮生豆浆防“假沸”

  化学性食物中毒在夏季也时有发生,其中要特别当心豆浆和四季豆。生豆浆烧煮过程中,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此时要将上涌的泡沫除净,等真正煮开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四季豆烹饪时,要先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这样可完全破坏其中的皂素,防止中毒。

  此外,还要防止农药残留引起的中毒。蔬菜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腌制肉食的亚硝酸盐,要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三防在外就餐中毒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

  夏季外出旅游、就餐较多,消费者应该特别注意外出就餐的饮食卫生。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诚信度高、整洁卫生的饭店、酒店,索取和保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倡导分餐制。留意辨别食物颜色、口感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不要食用河豚鱼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也不要吃违禁生食水产品(毛蚶、泥蚶、魁蚶、炝虾、炝蟹等),更不可吃来历不明的食物。

  对于生蚝、刺参等高蛋白生鲜食品,首先要注意观察其新鲜度,注意控制摄入量,避免暴饮暴食,且不宜与冷饮同时食用。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管或卫生部门联系,并保存好有问题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

  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疑似症状,或者用餐后感到不适,要及时就诊,并保存好消费票据、检验报告等证据。事故发生单位和抢救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现象要在两小时内上报县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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