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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0/6/13 12:56:44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关注大众膳食、保障人民健康,加强餐饮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6月12日,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暨公共食堂营养配餐论坛在哈尔滨市召开,标志着全省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启。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010年2月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两个办法强化了企业法人是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据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等部门将于近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加大对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食堂)等高风险行业和高风险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机制的创新,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食品监督部门的科学监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本此论坛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科协联合举办。来自省内各级政府机关食堂、高校后勤,及各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代表及餐饮行业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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