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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首次出台代农储存代农加工粮食兑付应急预案

2010/6/11 8:53:45 来源:洛阳网

    洛阳网6月10日讯 又到了麦收季节,我市不少地方的农民和往年一样,将新收获的粮食储存在当地的面粉厂,由面粉厂代储代加工。

  粮食加工企业,被形象地称为“粮食银行”。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个别粮食加工企业在经营上存在一定风险,给代储粮食的农民利益带来损害。

  从今年起,农民将粮食储存粮食加工企业后,将会得到保障:今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代农储存代农加工粮食兑付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从制度上让“粮食银行”运行更加安全。

  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出台此类预案。

  方便之余存在潜在风险

  农民在面粉厂存储粮食,犹如客户往银行存储现金,可以一次性存入,也可以分期分批存入;面粉厂给村民发放“面本”或开具发票,村民可以持证到面粉厂提取粮食或面粉,也可以按市场价将粮食折算成钱,这就是“粮食银行”的经营模式。

  2007年底,市民营局曾进行过一项调查,当时,全市共有民营粮食加工企业115家,其中,80家企业采用“粮食银行”的经营模式。这些企业分布在9个县(市)区,存粮近2.7万吨,涉及4.8万多家农户。

  正常情况下,这些“粮食银行”应保持一定比例的粮食储存量。然而,粮食市场的放开,使个别经营者受利益驱动,将储存的粮食在市场上买卖。一旦参与运作的粮食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可能会产生不能兑付的情况;如果粮食价格不断上涨,面粉厂可能遭遇“低价位运作、高价位填库”,从而产生亏损,损害存粮农民的利益。2007年2月,经营了10年的孟津县会盟镇陆村面粉厂厂长黄某举家出走,在当地酿成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为建立代农储存代农加工粮食兑付应急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和基层粮食企业的利益,今年2月,市粮食局牵头制订了《应急预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后实施。

  必要时可以动用政府储备粮

  《应急预案》中提出,以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粮食局、各县(市)区工商局等部门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信息监测网络。一旦全市有两个(含)以上县(市)区的代储点在3日内出现农民挤兑代储粮,兑换量超过代储量的70%,粮食品种脱销断档,并有可能造成较大影响和蔓延态势的情况时,所在县(市)区粮食局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向市政府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启动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24小时开通,各县(市)区需加强对各自区域内粮食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

  《应急预案》中规定,代储粮应急兑付以市、县地方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购进和调入粮食不能保证代储粮兑付时,有关方面可以动用市、县级储备粮;仍不能保证代储粮兑付时,由市政府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和国家专储粮,以调控稳定市场。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基层代储加工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因工作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出现代储粮兑付应急状态的县(市)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市粮食局人士表示,《应急预案》的实施,可以加强对 “粮食银行”经营的监管,保证农民集中挤兑代储粮时的粮食兑付,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记者 李松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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