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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料”超标换回五年刑

2008/8/16 11:33:44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因为卤肉调料过重(亚硝酸盐超标)致人死亡,吴宗杰面临五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和八万余元债务。数年前,他来到乌鲁木齐市开卤菜店致富时,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果。

    开办卤菜店,却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为了让肉质颜色鲜艳,卤菜店主吴宗杰凭手感添加亚硝酸盐,导致孙先生的儿子翔翔(化名)食物中毒死亡。晚报4月19日05版《一审卤菜店老板获刑八年》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8月6日记者从沙区法院了解到,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吴宗杰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和受害人父亲孙先生达成协议,赔偿对方各项经济损失8万元。

    2007年5月8日,孙先生在仓房沟路广泽园小区的“正宗四川卤菜店”购买了30元的卤鸭、卤肉、海带丝。可是全家人在食用后,均出现了恶心、呕吐等症状。9岁的翔翔因抢救无效死亡。

    原来吴宗杰开办卤菜店三年以来,一直凭借自己的经验用手捏放亚硝酸盐。由于当天卖给孙先生的卤菜中亚硝酸盐超标,导致翔翔食物中毒死亡。

    2008年1月21日,公诉机关以吴宗杰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向沙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孙先生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7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处吴宗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赔偿孙先生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各项证据相互印证,翔翔的死亡与吴宗杰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鉴于案发后他能主动自首,同时与孙先生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可以减轻处罚。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

    8月12日,孙先生告诉记者,按照与吴宗杰的协议,本该在6月3日之前拿到全部的赔偿款。可事实上由于他家经济困难,至今只拿到4万元。

    当记者和吴宗杰妻子卢女士联系时,自称王女士的人告诉记者,卢女士出去了,这个手机已经不用了。吴宗杰被判刑后,吴宗杰在老家16岁的儿子已经辍学,而卢女士也没有固定的住所和工作单位,只能靠打零工挣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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