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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食品安全 各部门分头把关

2011/5/4 12:33:45 来源:新报

    本市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定的《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下发全市有关部门,要求:全面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网格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 确保抽检合格率

    在蔬菜生产中基本杜绝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无公害种植生产基地的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在畜禽生产中基本杜绝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的行为,畜禽产品瘦肉精残留、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均达99%以上。在水产品生产中基本杜绝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行为,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基本杜绝非法添加解抗剂等行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100%。加大执法力度,对获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率达100%,对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五大“关口”各司其职   农业部门 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 对蔬菜、食用菌和水果中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对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品和兽药残留进行监督监测。对全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食用菌基质等农业投入品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对水产品中违禁药物进行监测。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开展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监测,抽样覆盖到所有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获生鲜乳运输准运证的运输车。对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进行抽样监督监测。

    质监部门 负责食品生产监管 监督抽检重点:对实施生产许可的28大类食品和10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每个产品单元平均抽检2次;风险监测,每家企业平均抽检2次。监管重点,以乳制品及含乳食品、肉制品、桶装饮用水、酒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为重点监管产品,以存在不良监管记录的企业和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中小规模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生产聚集区域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监管区域。

    工商部门 负责食品流通监管 以批发市场、总代理等源头经营者为监管重点,以农村、城乡接合部为监测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米面、食用油、副食调料、糕点、膨化食品等为监测重点品种,兼顾各类品牌和档次食品,兼顾批发商、超市、食杂店等受检主体,加大检测频次,增加检测品种,扩大整体覆盖面,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散装食品、节日市场等专项执法活动。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负责餐饮服务监管 增加对合格率偏低食品的监测数量和频次,并适当扩大风险食品监测范围。每月对从业人员手部、熟食刀、熟菜板、熟食冰箱、餐饮具等共抽检500件样品,全年累计抽检6000件样品。每月抽检餐饮具400件,全年累计抽检4800件样品。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防范各类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农家乐”旅游景点和重大活动场所的餐饮点等作为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控食品及餐具包括: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畜禽及其制品、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筷子。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负责进出口食品监管 建立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实时通报机制。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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