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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问题食品 最高可奖十万元

2011/5/4 11:14:52 来源:凤凰网

    华龙网讯 (记者 刘茂颖)严格检查经营条件、督促超市设专区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散装食品必须标注完整标签……昨日下午,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食品流通监管情况。据悉,该局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共查获不合格食品30148公斤。

    已查获3万公斤不合格食品

    市工商局副局长郭翔通报称,我市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实行食品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确立了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门槛”,包括关键项目和一般项目共87个指标。

    今年前4个月,市工商局对已经取得许可的1.7万余户经营者进行核查,其中2000余户被责令整改,56户退市。重点抽检乳制品、米、面、油等9个品种,共查获不合格食品30148公斤,货值金额高达406.13万元。

    据统计,米、面、油等9个品种食品抽检结果显示,食品不合格多集中在:休闲食品类的菌落总数、酸价超标,葡萄酒的山梨酸超标、干浸出物低于国家标准,火锅底料和辣椒面等调味品检出罗丹明B,蜜饯类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腌腊制品检出亚硝酸盐残留量不合格等。

    临近过期食品将设专区销售

    郭翔表示,市工商局将严格采取九项举措严管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她举例,比如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将督促经营者设立专区、专柜明示销售,此举将帮助消费者准确辨认食品保质期,避免出现买到捆绑销售的临近过期食品却来不及吃的情况。

    而针对超市里销售的大量散装食品,工商部门也做出严格要求:经营者必须在销售的散装食品标签上完整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事项。如果是不同生产日期、不同批次的散装食品混合在一起销售,商家则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

    举报有功,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除了严格监管,工商部门也建立起有奖举报制度,欢迎市民积极参与维护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郭翔介绍,该局制定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明确,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查获商品货值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如查获商品货值金额在1至15万元,最高给予货值金额6%的奖励;如查获商品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将最高给予货值金额5%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高达10万元。

    据悉,今年3月以来,工商部门共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案件线索达到228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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