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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2010/1/14 16:55:35 来源:网友

  随着庚寅年春节的来临,为保障广大市民节日饮食安全,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预防冬春季食源性疾病注意事项:虽然时值冬季,细菌性食物中毒较少发生,但因豆浆未彻底煮沸造成食物中毒等现象仍易发生。因此,市民不要掉以轻心,特别是四季豆、豆浆等豆类食品要彻底烧熟煮透,切记勿食发芽土豆和霉烂变质等蔬菜,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另外,冬春季节也是病毒性腹泻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尽量不吃或慎吃生的水产品。

  在外就餐应注意事项:一是选择安全卫生的饭店。安全卫生的饭店应当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无证经营的饭店,其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而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三是就餐中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将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并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以便及时调查取证,避免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节日购买食品应注意事项:一是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在无证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二是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三是购买食品时,尽量索取并保留好相关单据。

  购买年夜饭套餐应注意事项:一是选择名牌企业生产的年夜饭等套餐。二是检查套餐包装是否完整,有关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标签是否完整清楚。三是套餐内生与熟、原料与半成品是否分开包装。四是购买后,按照不同食品特性以及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存放,加工和食用前应仔细辨别食品质量,在保质期内加工、食用;一旦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发生变化或超过保质期的,切勿再加工和食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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