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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溧阳发出首份网络餐饮检察建议书 不公示信息最高罚3万元

2018/8/31 10:09:42 来源:常州日报 潘霞

  “这家商户信息里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已经过期了。”近日,在网络外卖软件“饿了么”上,常州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很多商家在商户信息一栏并没有规范化公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少数公示的餐饮许可证也存在过期等问题。

  近年来,借着方便、快捷的优势,网络外卖软件成了大众购买食品的首选方式。以溧阳市为例,“饿了么”上有1469个商户,“美团外卖”有551个商户,“百度外卖”有105个商户,外卖食品商家总数超过2000个。在各大网络外卖软件上,图片、评分、送货效率成为买家对比参考的因素,但商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健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谁来监督管理?带着这些疑问,该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聚焦“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手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开展了网络食品外卖平台、商家违法经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结果发现,这些平台在准入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

  经过仔细排查,该院发现,“美团外卖”溧阳地区所有商户均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在网络平台公示;“百度外卖”部分商家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上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信息;“饿了么”平台上甚至还有部分商家超范围经营。

图文无关

  针对这种情况,溧阳检察院依法向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部分网络餐饮服务者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查处;贯彻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该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高永刚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互联网经济呈迅猛发展态势,“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我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将持续跟进,全力护航溧阳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延伸阅读:

  不公示信息最高罚3万元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该《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作者:潘霞 童华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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