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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毒罂粟”食品,监管不能遗留死角

2017/12/20 11:37:33 来源:东北新闻网

朱仲凯

  近日,柳州市柳江区一家米粉店的老板,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食药监执法人员在一次抽查中发现,这名米粉店经营者竟然在螺蛳粉汤和桂林米粉汤中添加了罂粟壳。(12月19日南国今报)

  生活中,很多人曾真实地体会到,某种火锅特别好吃,吃了还想吃,隔一段时间不去就想得慌。这种“给力”的味道就是罂粟壳,俗称“鸦片”。罂粟壳为罂粟的干燥成熟果壳,长期食用容易成瘾,还会损害人体神经系统,造成人体慢性中毒。一些不良商家大动歪脑筋,专门用罂粟壳熬制“老汤”,想要用“舌尖上的成瘾”换来“腰包里的大钞”。

  早在2008年,在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罂粟壳就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事实上,罂粟壳如果食用过量,轻则乏力、面黄肌瘦,重则损害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显然,以罂粟壳调味,既有损身体健康、践踏商业伦理,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大于天,这首先是个监管问题。就以本案螺丝粉为例,米粉店老板通过朋友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到罂粟壳,这背后必然有相应的销售供应渠道。以往就有报道,在调料批发市场,有店铺公开兜售“能把客人留下来”的香料。在网上,以“米壳”“缨粟增香粉”“樱粟回味粉”“樱酥”等名称作掩护批发销售罂粟壳的商户更是不少。这说明“罂粟牌”相关产品销路颇广,这就说明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上也存在着不小的漏洞。如果仅仅靠执法打击的“末端治理”,恐怕仍难以打消人们对管理违禁物品的忧虑。源头在哪里、如何从各个环节入手管控、怎样普及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等,如果解决不好这些问题,类似案件必然会重复发生。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是民生大事,也是底线要求。罂粟壳从田间走向餐桌,一路要经过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如今能堂而皇之地摆在食客面前,即表明整治之难,又拷问市场监管效果。对于该案存在的违规添加乱象,必须顺藤摸瓜,予以严惩。这次通报的米粉店,因以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按照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侦查和起诉,绝不能简单的罚款了事!

  与此同时,企业、政府、社会组织、消费者都应尽一份责,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天网,唯有形成各方有效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群防共治格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监管不足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监管死角都被群众盯死了,那“鸦片”市场还有立足之地吗?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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