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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售猪肉脯检出致病菌 苏宁易购遭通报

2017/8/2 9:09:18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讯(记者 张鑫)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天晚间通报,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蛋制品等4类食品56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包括天猫销售的3批次食品和苏宁销售的猪肉脯。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苏宁易购伊香食品旗舰店在苏宁易购(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靖江伊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脯,检验结果为沙门氏菌5次中有1次检出,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均不得检出。

记者了解到,沙门氏菌是一种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感染沙门氏菌的人或带菌者的粪便污染食品,可使人发生食物中毒。据统计在世界各国的种类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列榜首。

此外,天猫云红酒类专营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弥勒东风宝云酒庄生产的脱醇葡萄酒,酒精度检出值为0.1%vol,比国家标准规定(0.5%vol~1.0%vol)最低值低80%。

天猫云龙山食品专营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四丰园艺特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制野味系列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7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75 g/kg)高出3.93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4.9,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3.9倍。

天津猫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标称上海晶粹食品有限公司经销、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油,反式脂肪酸(C18:1T)检出值为0.30%,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高出5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黑龙江、江苏、江西、云南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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