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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

2017/6/29 14:50:2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夏季天气炎热,雨水充沛,气温适宜,野生蘑菇生长旺盛,容易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千万别误食有毒的野生蘑菇。  一、野生蘑菇隐患说明

  我国目前的毒蘑菇多达400多种,且分布广泛。因生长条件不同,各地区发现的毒蘑菇种类、大小、形状及其所含毒素也不同。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对消费者的提示

  由于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其鉴定需要丰富的专业生物分类学知识和条件,就普通人而言,很难识别。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而网络上传播的识别方法纷杂多样,隅于书面,与实际出入较大,极易造成误导。因此,对于野生蘑菇,建议最好是不采、不买、不卖、不食,以防中毒。

  三、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各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餐饮单位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妥善处理

  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要索取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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