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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试点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

2017/3/2 11:50:55 来源:南方网

  3月1日,江门市正式试点推行食品销售、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上午,在聚德街开小食店的梁先生从江门市副市长赖燕芬、蓬江区区长李欣立手中接过全市首张“当日制”《食品经营许可证》,他激动地说:“从递交资料到审核再到出证,前后仅用时30分钟,效率太高了!”

  “申请人承诺制”是指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许可事项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才开展相关食品经营,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审批部门当场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科科长王勇告诉记者:“按照以往的办理流程,企业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20至30个工作日才能办完,简化审批流程后,最快可当天完成审批,大大方便了企业。”

  审批过程简化了,食品安全如何保障?蓬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该局将秉承“宽进严管”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审批为主转移到加强监管和提升服务上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拿到许可证只是开头,后续监管部门会在3个月内完成监督检查,如果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则会纳入日常检查。各企业须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王勇表示,后续监管中发现企业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的条件不符的,如不属主观故意的,执法部门将责令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整改,如企业主观故意或整改后复合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将受到撤销许可、3年内不再受理经营许可申请、曝光违约失信行为的处理。(来源:南方网 潘伟珊 通讯员/梁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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