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合肥市强化实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2016/12/31 9:37:56 来源:合肥日报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2016年11月份以来,合肥市委、市政府密集研究出台实施了《合肥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等工作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市、县、乡三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确定了各级党委对食品安全的领导责任,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明确党委负有组织领导、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基层建设、强化执纪问责等6项职责,政府负有规划发展、夯实监管基础、厘清职责分工、加强能力建设等8项职责。同时,确立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4项工作职责和政府分管负责人的6项工作职责,以及食品安全定期报告、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常态化检查、事故处置和考核及结果运用等6项具体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与经济发展一同决策部署、一同发展规划、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此外,还对评议考核、约谈情形和问责事项等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