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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消协发布酱油比较试验结果 30批次样品均合格

2016/11/20 11:26:53 来源:贵州都市报

11月18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盐案。被告欧某、朱某等9人分别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非法经营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我省非法经营食盐案件为首次出现。

2015年10月27日,叙永县盐政稽查人员在叙永县正东乡农贸市场内检查时,发现“王世英菜油加工厂”门市及仓库内存放162件约3.4吨久大牌绿色食品加碘食用盐,现场试剂检测初步判定为不合格碘盐,当场扣押了该批涉嫌不合格盐。后经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确定该批盐不符合国家加碘精制食用盐规定,符合精制工业盐标准。11月初,叙永县盐政稽查所将此案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调查。

“王世英菜油加工厂”门市经营业主郭某向叙永县公安局交待出了食盐来源的上家成都某物流企业人员朱某,朱某随后又交待出他的上家成都五块石市场个体户欧某,以及叙永的下家个体户刘某等多人。

截至目前,该案共查获假冒自贡久大牌小袋盐8.967吨。此案公安机关已批准逮捕欧某、朱某、郭某、王某、刘某等多人。2016年11月17日,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欧某、朱某、郭某、王某、刘某等9人提起公诉。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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