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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小作坊 梅州31批次食用植物油不合格

2016/11/20 11:00:39 来源:梅州日报

本报讯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粤东、粤西、粤北等地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283批次,不合格104批次,不合格率为36.7%,其中,我市有31批次不合格。

记者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中看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46期食品(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的附件开列了该次食用油小作坊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其中,我市被抽检的兴宁市龙北龙发榨花生油饲料店、五华县岳记综合商店等31批次产品榜上有名。

据了解,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加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频次,保障食品安全。查处情况由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此外,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小作坊生产加工的花生油时,要“三看”。一看包装,标签上是否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地址、登记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二看油品,色泽是否自然、金黄明亮、透明度高且澄清无杂质,闻起来是否具有花生油的天然浓郁香味;三看原料,查看食品小作坊使用的花生原料是否颗粒完整饱满、是否筛选发霉变质的花生、是否有检验合格报告书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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