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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严查家庭私厨违法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2016/5/19 8:55:16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网络外卖食品(以下简称餐饮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餐饮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此类行业的监管力度。

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餐饮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要严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的行为;严查家庭私厨、无实体店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严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特定供餐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经营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的行为;严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送餐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带伤带病上岗等违法从业行为。

加大许可把关力度

《通知》要求,对提供网上订餐、外卖等网络餐饮食品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依法审查网络经营相关条件。准予许可的,在证件上标注网络经营。

督促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在其网站或网页主页面醒目位置主动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信息,量化分级动态等级;标明或提示外送范围、预计送达时间等信息;鼓励视频方式进行“明厨亮灶”,打造“清洁厨房”。

加强记录管理

《通知》要求督促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以及食品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交接情况等。并在外卖食品包装外加贴标签,注明食品名称、加工完成时间、食用时限、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提醒消费者限时食用等用语。鼓励使用二维码技术提供上述信息。

强化送餐管理

《通知》要求,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经营者对送餐过程的食品安全负责;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其自备或签约的专业送餐公司送餐人员的管理,对其送餐行为负责。送餐设备和运输车辆等应每天消毒,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温设备,确保制售及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交叉污染。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的包装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级包装物,封口严实,确保送达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食类)或10℃以下(冷食类)。

对餐饮食品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网络餐饮服务的,应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查、报告、主动制止、停止服务等法定义务的,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鼓励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动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动态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定期进行自查,主动向经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

同时,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励消费者对餐饮网络外卖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对问题和隐患进行举报,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完善社会共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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