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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助涨了天价鱼的气势

2016/4/21 10:20:11 来源:中国江西网

文/刘颂寒

菜市卖百把元/斤的娃娃鱼,一到餐馆身价就变成10倍!对此,市物价局负责人说,“只要有人买,怎么定价格是餐馆的事,但所定的价格必须要明码标价的公示出来,让顾客在消费前做到心里有数。”(2016/4/20澎湃“

又见天价鱼,而这次鱼的价格更是高达1500元一斤,面对这样的价格,不知道究竟是“吃鱼”还是“吃人”。但是,不怕店大欺客的天价鱼,怕只怕“明码标价”为天价鱼幕后撑腰。

对于这高达1500元一斤的天价鱼,就连天价湟鱼也只能望其项背。但是,这样的天价鱼真的就值这个价格吗?根据市场的反应来看,餐厅卖出的价格高于市场十倍,这种十倍的暴利之下,难道还能说是一种市场规律吗?

但是,最可怕的并不是店大欺客,而是顾客的投诉毫无作用。市物价局负责人说,“只要有人买,怎么定价格是餐馆的事,但所定的价格必须要明码标价的公示出来,让顾客在消费前做到心里有数。”心里有数就可以摆明宰客了吗?物价局对于这样的回答,还真的有点“百思不得其解”。

厘清整个事件,店方不仅仅存在刻意隐藏价格之嫌。还涉嫌强买强卖,客人还没有说要就强行杀鱼。而面对这些问题,执法部门却选择性的“闭塞”。只把问题笼统归于是不是明码标价。与其说这是明码标价,倒不如说是明码宰客。难道这样远高于市场正常价格的天价鱼,只要是明码标价了,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吗?

比起那些天价鱼,更让人不解的是执法人员的选择性站边,甚至为这样的天价鱼鼓吹存在的“合理性”。物价局的此番作为,不仅仅没有让人觉得执法者的应有担当,还给人一种强烈的“地方保护色彩”主义。

想到这里,不禁想到天价湟鱼事件中被打脸的执法者。在事实未查清之前就急忙给涉事酒店洗白,最终被打了脸。但是,这样的执法教训还没有消失,这次的物价局又犯了同样的错误,还用“明码标价”来为酒店做解释,难道就真的不担心重蹈覆辙吗?

事实未调查清楚之前,执法方的站位尤其重要,如果选择性的站偏了,不仅仅会影响自己的执法权威,还会造成当地旅游行业的恶名远播。相对于天价鱼而言,人们更加担心的是这种执法者的缺位所造成的权利无人保护的尴尬。还望当地执法人员能够对于“明码标价”慎之又慎。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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