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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药监局明确:食品生产企业“自产自销”无需单独办理经营许可证

2016/4/8 8:54:17 来源:齐鲁网

电商平台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网上商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但监管部门却说无需办理,山东台记者通过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确认,食品生产企业在网上“自产自销”无需单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月3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做客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期间,滨州市博兴县听众韩文涛反映,自己所在的企业是一个生产面粉面条的企业,在淘宝上有一个企业店铺,今年开始,淘宝网要求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在韩文涛去当地食药监局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当地食药监部门则表示,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电商平台的要求和监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生产企业的销售行为到底需不需要再办理经营许可证呢,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处处长王 蕊介绍说,如果食品生产企业还销售其他企业的产品,需要单独申办经营许可证,但仅仅“自产自销”则并不需要,她指出,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应该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同时要求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所以目前许多第三方平台对入网的食品生产企业要求提供经营许可证。实际上是网络第三方平台对国家相应的政策理解不一致。食品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后,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食品是不需要办流通许可证的。

记者从滨州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在通过杭州市食药监部门与淘宝网沟通后,这个问题已得到解决。食品流通科科长刘学伟介绍说:淘宝给予的答复是,由于前一段时间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有一些生产企业的淘宝网店铺存在着不仅销售自己的产品,同时还销售其他企业产品的不规范行为,淘宝网为加强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统一进行了店铺关闭,从4月份开始,只要企业和淘宝网重新签订规范的协议,会逐步放开,由于店铺数量比较庞大,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会成为网上店铺经营的障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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