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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禁止餐饮单位经营河豚鱼 切实保障饮食安全

2016/4/6 11:04:36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每年3月到5月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毒性最强。为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加工、经营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事故,我市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各项监管措施,严格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石广胜说:“我们结合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在餐饮企业申请许可现场核查过程当中,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河豚鱼的,我们将一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河豚鱼通过烹饪加工,肉质鲜嫩,汤汁鲜美,对供需双方都有很大的诱惑。河豚鱼的毒素主要集中在肝脏、卵巢,对人体中枢神经和神经末梢有麻痹作用。河豚鱼毒素毒性稳定,通过加工和腌制,都不能使其破坏,消费者摄取0.5毫克,就有可能导致中毒死亡。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石广胜说:“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不要轻信社会上流传的‘人工养殖河豚鱼的毒性小或者是无毒’的传言。更不要忽视自己的生命安全,心存侥幸心理,市民在就餐过程当中,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应积极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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