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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45家景区餐饮店须亮证经营

2015/10/30 15:54:15 来源:齐鲁晚报

自11月份起,市食药监局计划规范18个景区的食品经营,含食品店23家、餐饮店45家、摊贩41个。28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规范经营第二阶段计划现已公示。

今年5月起,市食药监局按照《山东省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对全市48家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和食品摊贩进行食品安全规范整治。截至10月,第一阶段共13个景区纳入整治计划(其中2个为第二阶段计划景区),规范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店85家、餐饮店61家,均达到了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场所清洁的规范标准。

“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经营负责人,要分别签订《餐饮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为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还要求经营者进行原料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店、食品摊贩等都要如实登记《主要食品原料、调味剂、添加剂名目公示》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工作人员表示。

同时,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此次规范治理在加强小摊贩规范治理的同时,将重点放在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的规范上,督促其进一步提升卫生安全标准,且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多贴有“笑脸”标志,外出游玩还是应尽量选择亮证场所消费和“寻找笑脸就餐”。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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