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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旺苍加强“五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5/4/28 14:39: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五一”期间, 正值春季禁渔期结束, 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旺苍县水务局采取监管检查与质量检测并举的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五一”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

认真组织部署,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五一”期间, 是春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敏感时期,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要求各水务管理站、渔业生产企业、养殖大户要高度重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 严格执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同时加强与基层农技、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加强风险排查,保证源头产品安全。“五一”期间,要求各地始终绷紧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根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基地、重点水域、重点品种,加大对渔药、饲料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力度,强化养殖产品源头管理。突出以查违禁、查非法添加、查隐患,严格监测、严格追溯、严格监管的“三查三严”工作要求,监督和规范养殖企业(户)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三项记录”制度,坚决打击非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查处,确保源头水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监督抽检,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县渔业机构结合风险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作用,加强对即将捕捞上市水产品的快速检测,实行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水产品以及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要迅速查明原因,追溯源头,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禁渔期开捕后,防止一拥而上、过度捕捞,要求各地加强监管,及时举报,坚决依法打击电、炸、毒鱼和非法作业,禁止非法捕捞野生死鱼进入市场销售, 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渔船违法撑人载物;坚决取缔“三无”渔船作业和航行;渔业生产用船不得从事娱乐性、经营性以及与渔业生产无关的活动;渔船作业和航行时,必须配备好救生设备和夜间作业的灯光设备,必须证照齐全和穿好救生衣。否则,一经查获,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严格应急值守,确保防控措施到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加大防控力度,提高应急能力, 完善好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强化节日值守,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和拖延。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与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对行动迟缓、隐瞒不报、失职渎职,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安全生产消费。“五一”节日前,水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管人员将深入重点基地、塘口,指导督促水产养殖企业(户)规范生产、诚信生产、守法经营,落实好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滥用渔业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确保水产品安全上市。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安全优质水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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