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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食品整治再出重拳 上“黑名单”封杀5年

2011/8/29 17:20:41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省政府网站25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通知要求,鉴于食品安全与民众健康息息相关,我省将继续“重典治乱”,出重拳保障食品安全。通知自发布日起,有效期为5年。

    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要靠前组织实施,每个季度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确保食品安全重大部署落实到位。此外,食品安全工作将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地方政府干部考核体系,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在食品流通过程中,一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构成违纪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制假售假一律纳入“黑名单”

    通知要求,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要彻底清理,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五个一律”(一律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黑名单”,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一律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一律按法定最高处罚幅度予以处罚,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一旦上了“黑名单”,生产者将可能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城乡接合部批发集贸市场是重点

    对食品生产过程,通知明确规定,要严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关口,加大监管力度,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建立食品添加剂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菜、果等食品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分散在社区、城乡接合部、乡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店等,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老大难区域,因此,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要将上述区域作为集中重点整治范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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