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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学校食堂须配专职食品安全员

2011/8/27 14:25:10 来源: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周爱明) 昨天,江苏省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监部门从即日起对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检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责令立即整改。此外,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今年必须配备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

    省药监局要求,在学校食堂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通知要求,秋季开学前,各地药监部门将对属地的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强化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供餐业务。

    学校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餐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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