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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2011/8/19 14:56:49 来源:四川新闻网-西南商报

  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工商局为加强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近日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精神,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辖区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店等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领导,明确农产品市场准入范围。该局为确保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付诸实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工,实行权责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在此基础上,明确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范围,重点是通川辖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连锁店,主要有朝阳农贸市场、火车站农贸市场、西圣农贸市场、好日子农贸市场、宏莹农贸市场、通川农贸超市、拓创农贸市场、北郊农贸市场和新世纪商都、沃尔玛、西晶佳乐超市、北山超市、德惠超市、客悦得超市。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品种有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和畜禽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

  统一标准,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条件。该局根据市、区政府通知精神,规定:一是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随附后述5项中的任意一项证明材料:1. 农产品生产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具的自律检测合格证明)。2. 由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3.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有效证明复印件,以及近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4. 进口的农产品应出具我国政府认可的入境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卫生证书。5. 对未取得相关证明的农产品,除农民销售自种自养的少量农产品外,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禁止在市场销售。二是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三是具备包装条件的农产品,在包装、标识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农产品质量标识管理规定。

  搞好宣传,营造农产品市场准入氛围。该局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建立相关配套制度,配备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二是抓好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找准各个环节关键控制点,为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供指南。三是面向社会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正确的农产品消费观,提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浓厚氛围,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毛军 赵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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