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陕西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让食品安全监管不留空白

2011/8/12 11:02:44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佳 实习生秦莉 汪全淼) 食品安全问题到底谁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就我省出台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将措施分解细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划分,要让食品安全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我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多项条款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实施意见此次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划分。如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职能分工比较模糊的情况下,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实施意见此次明确了这一项由省编办、省食品安全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领导一律先免职后查处”一项,将有省监察厅介入其中,与省食品安全办联合负责。而对举报食品安全案件人的奖励和对受害人的赔付,将由财政部门拿出专项资金,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与省食品安全办具体负责。

    此外,实施意见对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完善规范性食品产销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各项内容都进行了具体细化,每条每款都有相关单位执行、负责。

    对于食品安全的宣传,实施意见明确了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广电局、省食品安全办、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等部门配合,共计15个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形成强大震慑,让食品安全真正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