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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推“十六条”措施稳物价

2011/6/20 13:03:07 来源:中安在线

    去年11月底,我省出台了“十七条”措施稳物价保民生,深受各界欢迎。随着物价指数的持续走高,我省日前再次推出“十六条”政策,降低蔬菜生产和流通成本,控制公共服务价格,对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试行提价告知制度,以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增加蔬菜供应降低流通成本

    保障“菜篮子”是这次“十六条”措施的调控重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前六条政策全部是围绕保障蔬菜供应、稳定菜价而制定。通知要求我省规划蔬菜种植面积不低于1450万亩,新增设施蔬菜50万亩,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补贴经费支持“菜篮子”建设。

    在保障蔬菜生产的同时,我省要求各地继续改善农产品市场流通,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蔬菜生产合作社进城设立蔬菜直销店,鼓励省内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实行定向合作,大力推动“农超对接”。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摊位费、进场费等,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降低蔬菜流通成本。此外,省政府要求省商务、粮食等部门及时向市场投放储备肉、储备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平抑市场物价。

    大幅涨价查成本乱涨价将约谈

    为防止市场价格连锁上涨以及企业不合理涨价,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对我省主要商业零售企业经营的米、面、食用油、牛奶(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告知制度。凡企业集中提价或大幅度涨价的,物价部门及时开展成本调查;对提价理由不充分的,通过约谈、告诫、召开政策提醒会等方式,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价格行为。

    除了市场价格,通知要求从严控制政府性提价。从即日起至今年底,除国家统一安排的调价项目外,各地上调当地的供水、供热、燃气等公共服务价格,要报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上调。

    适时启动补贴涨价离谱将干预

    为保障困难群体生活,通知要求各地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研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障标准,适时启动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工作。

    为防止价格上涨危及群众基本生活,通知指出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较快上涨或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显著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时,省物价局要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另外,对连续3个月价格涨幅居于全省前列的地市,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指导。(合肥日报梁昌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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