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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含碘略高但属安全范围

2010/8/17 11:26:34 来源:腾讯网

    省卫生厅疾控处、地病处处长李贵答疑

  本报讯 (记者刘霞)近日,卫生部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下调我国食盐中的碘含量,并披露食用过量碘盐可导致甲状腺疾病。这一消息传出后,一时间,许多常年食用碘盐的居民对健康产生了担忧。8月16日,就我省食盐含碘量的情况,省卫生厅疾控处、地病处处长李贵进行了解答。

  碘含量略高但属安全范围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普通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200微克/升,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近几年,根据对全省碘缺乏病监测儿童(8-10岁)尿碘监测结果显示:2005年,我省人群的尿碘中位数为245.4微克/升,2006年为269.9微克/升,2007年为 206.7微克 /升,2008年为257.5微克/升。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省食盐的碘含量略大于适宜量水平。“我省的食盐碘含量只是略大于适宜量水平,属于安全范围,居民们可以放心,这绝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省卫生厅疾控处、地病处处长李贵说,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每日碘的推荐供给量为:成人,150-300微克/天;安全摄入范围100-1000微克/天,按目前我省居民饮食的摄入量来看,除高碘地区所有居民都不会超过这个安全范围,所以不会出现碘过量现象。

  碘缺乏危险胜过碘“过量”

  碘是人体的必需微量元素之一,无论碘缺乏或碘过量都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碘摄入量过高会引起甲状腺肿大和高碘性甲亢,而幼儿时期缺碘,会影响生长发育,思维迟钝。成年时期缺碘,会使皮肤干燥、发毛零落、性情失常。孕妇缺碘,可使新生儿患呆小症。因此,人体缺碘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李贵处长说:“碘过量要达到一定的水平才可能导致甲状腺相关性的疾病。近年来,我省的甲亢、甲状腺结节等甲状腺疾病患者是否大范围增加,没有做过相应的调查。同时,如果某个疾病的患病率的变化要经过严格的流行病学调查,可能与本地区的医疗水平、医疗条件、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以及对疾病的思想意识的提高、国家的宣传教育以及某种致病因素等多方面有关系。而我省居民的碘摄入基本处于一个安全范围,所以不会因为碘含量略高而导致甲状腺患病增加。”

  我省居民还应长期食用碘盐

  去年,我省在省级水平已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今年我省将要达到95%的县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虽然我省防治碘缺乏病工作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但是由于我省以山区和丘陵为主的特殊地理环境,除10个县29个乡镇水碘过高,其余所有地区水碘含量都相对较低,所以要求我们要长期补充碘元素。也就是说,碘盐要长期吃下去,才不会导致碘缺乏病的反弹。”李贵处长说。

  目前,我国实行统一的碘盐浓度,根据《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食盐加碘浓度调整工作将由各省来完成。“标准一旦正式实施,我们会根据标准要求,对我省所有居民的碘营养做出一个科学评价,因地制宜地对我省的碘盐浓度做出一个适当调整。”他补充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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