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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主要农产品上市须出具证明

2010/8/10 10:30:08 来源:网友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实行市场准入农产品种类名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蔬菜、食用菌、水果、禽产品、水产品、生鲜乳品、蜂产品、茶叶要进入新疆乌鲁木齐市场,必须出具产地证明和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通告》按照《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农产品种类、检测检验对象、市场类型进行了规定。
  《条例》规定,对进入乌鲁木齐市场的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不仅要出具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还要接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部门的检测。
  据该市农牧局(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半年多的实施,《条例》的一些配套制度和要求开始出台,《通告》是对条例的进一步完善。《通告》规定,实行市场准入制的检测检验对象为: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实行准入制度的市场类型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场、商场(超市)、专卖店、配送中心、仓储、经营企业等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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