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廊坊市卫生监督所全力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0/7/13 13:20:17 来源:国家标准频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廊坊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自2010年5月20日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截至6月30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已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完成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使用添加剂八个方面的自查。据统计,全市共有学校(幼儿园)食堂439家,其中大学食堂食50个,高职高专食堂 30个,中学食堂35 个,小学食堂67 个,幼儿园食堂167 个。对外承包207(占总数的47.2%),学校自管231家(占52.8%)。

    自查结果显示,多数学校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各项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比较健全,能按照要求对食品原料进行索证与台帐登记,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无使用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的违法行为。城区内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及卫生管理明显优于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公办幼儿园集体食堂基础设施及卫生管理优于私立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农村寄宿制中学、农村幼儿园集体食堂及私立学校食堂的基础设施及卫生条件较差,多数仅为一间房屋,有的甚至无任何冷藏设施及上下水设施,无餐饮具专用洗消设备,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差,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大。2、学校未建立严格的对外承包准入制度,多数承包者与学校有亲属关系或通过其它人情关系对学校食堂进行承包。3、有食品留样制度,但留样不规范,多数学校食堂留样与其它冷藏食品混放,无专用食品留样柜,留样数量与留样时间不规范,无留样记录。4、部分学校食堂无专用餐具洗消设施,餐具清洗与洗菜洗肉混用一池,交叉污染严重。5、部分农村私立学校(幼儿园)食堂无卫生许可证营业。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大对问题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整改,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