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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食品营养标签不得声称“健康的”

2010/7/7 9:35:56 来源:珠江时报
    本月起,所有在香港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对诸如“健康的”、“有益的”等模糊声称不得再继续使用。所有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供港食品,将被强制下架。
  记者昨日从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香港新修订的《2008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以下简称《修订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在两年多的宽限期后,将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届时所有在香港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除特殊膳食用食品外)都必须标示能量值和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钠等7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假如在标签上还做出其他任何营养声称的,则必须增加标明涉及声称的营养素含量。标签上所做出的营养声称必须科学、清晰明了,不得模糊随意标注。诸如“健康的”、“有益的”等此类模糊声称将不得再继续使用,香港相关部门将对有误导或欺诈成分的营养标签将加强监管力度,不符合营养标签法规要求的食品将被强制下架。
  南海是供港食品的主产区之一,去年供港食品2000多批,1.2万多吨。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供港食品企业要高度重视香港强制性营养标签制度,密切关注最新动态,加强与进口商的沟通,尽快完成营养标签的检测和设计,充分利用法规中的辖免条款,保证标签符合香港法规要求,避免由此引起的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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