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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灿:食品生产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2010/6/12 17:16:20 来源:腾讯网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 由新华网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打假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的2010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暨全国食品质量消费者满意品牌颁奖盛典12日下午在北京举行,本次中国食品行业的年度盛会得到了商务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国内外众多知名食品企业和多位行业专家将参加本次论坛。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杨红灿在论坛致辞中表示,食品生产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食品生产企业要讲求诚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有消费者至上的理念。

  杨红灿表示,第一,食品生产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得到了很大发展,为社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为市场的繁荣、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企业在发展中出现了道德的缺失,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甚至见利忘义,只追求自身的利益,忽视了牺牲公众和社会利益的行为。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企业家或者生产经营者,我们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不要被资本所完全左右,成为资本的奴隶,这在马克思主义资本论里已经有了,资本本来是人创造出来的,但被资本所奴役。我们一定要有企业家的精神。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9月出席纽约美国友好团体举行的欢迎宴会时指出,一个企业家身上应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不能只流淌利润的血液。2009年2月2日,他在英国剑桥大学发表的演讲中也指出,应对金融危机,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一点我是非常赞同的。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通俗说,也就是经营管理者要讲良心,不赚昧心钱。开工厂、办企业,追求利润应该说无可厚非,否则企业也就无法存在和发展,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家身上不能只流淌利润的血液,无论办什么企业,除经济效益还得讲社会效益,而且必须以社会效益为根本,不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更不能以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企业的发展。

  企业的道德,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社会责任,因为社会是企业的依托,只有长期奉公守法,善待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提升自己的形象和消费者的认可程度,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无形资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说到社会责任,我个人认为,在社会责任里边,我们广大食品经营企业应该以消费者为先,应该把消费者在社会责任里边摆在第一位。一个讲道德的企业,生意必定红火,一个讲道德的企业,必定长久立于不败之地。企业是社会肌体的活力细胞,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是人类进步的推进器,建立和谐社会,呼唤有道德的企业,而企业家是企业的领头羊,是企业的生产行为、经营行为和市场行为的决策关键,企业家的个人素质和修养是决定企业命运的内因,可以说企业家的道德人格关系到企业成长与社会的发展。因此,作为企业家,身上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具有高度责任感和高尚的品德,才能在管理机制上规范企业的行为,强化企业的道德和责任意识。

  第二,食品生产企业要讲求诚信。大家都知道,诚信是人类社会文明的基础要求,小到个人、处事成败,大到民族的兴旺、国家的兴衰都能从诚信与否找到答案。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任,离不开诚信,没有诚信做支撑,企业对消费者负责就很难真正做到位。利用信息不对称、欺诈、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不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或减免自身责任等行为,都是企业不诚信的表现。一个企业不讲诚信,势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从而危害企业自身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我们做奶制品的企业,我想一定会有切身的感受。虽然三聚氰胺事件已经过去了几年,但是给我们留下的切肤之痛还记忆犹新。在民生法、经济法中一般都规定了诚实信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就有这样的规定,既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规范在法律上的体现。可见,诚实信用在经济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信用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企业只有诚信经营才能为市场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现在的很多企业提出要合法经营的口号,我觉得这非常好,但是还不够,还要强调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是在法律层次之内比较低的道德行为,我们还要高道德的生产经营行为,那就是要诚信经营。

  第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有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我们的企业家常常说,消费者是上帝。离开了消费者的货币选票,企业利润变成了无源之水。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边的说法,没有消费者的帮助,我们广大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到货币之间的跳跃是实现不了的,实现不了这个惊险的跳跃。所以利润来自消费者的信任,要让消费者信任,企业就要负起责任。对消费者负责任,就企业的基本责任来说,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规定了消费者的9项权利,第三章规定了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综合起来,应当说都是企业要负的责任。比如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要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比如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等。当然,现在很多企业自觉的承担起了对消费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包括我们在座的各位企业,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尊重和信赖。

  茅台集团公司董事长季克良老先生最近在发表文章里说,他到茅台酒厂转眼之间已经46年,在这46年里边,大见证了茅台酒厂从年产量200多吨,连续亏损16年的企业,逐渐发展成为年产量实现2万吨,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最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企业之一。其中一个漫长的检验过程检验了企业的价值取向、生产行为、经营理念等等,而最终是茅台酒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市场的检阅、消费者的选择。在这当中,季克良老先生归结茅台酒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的最根本原因是忠实的履行了一切为了消费者着想的思想。所以他发表文章的题目叫一切为了消费者着想。这是茅台酒发展道路上最终的落脚石,无论是过去、现在、将来,这一思想都是指导他们生产经营的准绳,都是指导他们做强、做大的前提,都是他们持之以恒、坚持下去的商道根本。像这样的企业,难道会没有大发展吗?难道会不得到我们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吗?

  杨红灿最后指出,在座的许多企业,我知道也都有很好的经验和感悟,总之就是有责任感的企业才能把企业越做越大,对于消费者负责的企业才会有长久的丰厚利润。反之,那些至消费者权益为儿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可能一时获取一些不义之财,但最终会鸡飞蛋打、灰飞烟灭。最后,讲道德、讲诚信、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是企业发展之基、壮大之本,愿我们的企业生产优质的食品,让我们的广大消费者,也包括我们在座的各位,吃的放心、吃的舒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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