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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对出口番茄制品监管力度加大

2007/5/21 10:09:25 来源:新疆都市报

    为应对欧盟和日本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确保我区番茄制品顺利出口,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5月中旬,即番茄种植期到来之际,向我区42家相关出口企业下发警示通报,要加强源头管理,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番茄制品,尤其是番茄酱是新疆独具特色的“红色产业”之一,从1994年开始出口创汇至今,已经畅销亚、欧、美的100个贸易国家和地区。但由于欧盟和日本于2006年1月1日和同年5月29日分别实施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特别是日本实施的堪称目前世界上最苛刻、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肯定列表制度”,对番茄的农药残留项目检测已经增加到328项,使得番茄制品出口的门槛大幅抬高,对我区番茄制品也形成了新的挑战。由于这些农药残留项目是在种植过程中遗留在番茄内的,因此从种植期对农药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就成为关键。

  每年的5月是番茄种植期,7月为收获期,而10月则是番茄制品的生产加工出口期,目前自治区检验检疫局已向中基、屯河、天业、统一等我区42家生产出口番茄制品的企业下发了警示通报和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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