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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出食品安全“问责制” 出了问题找工商局长

2006/3/25 9:19:34 来源: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柯锐 通讯员 李保华、王宏权 实习生朱芳报道:“凡因失察、失职、渎职行为及工作措施不力导致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昨日,在湖北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17个市州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和省工商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
    据悉,此次推出的食品安全问责制规定,各级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随着该制度的推行,湖北省工商部门将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开展全面清理和规范。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将分别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点,食品安全申诉举报处理率要达到95%以上。世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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