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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通道也应“高压传送”

2002/10/9 0:00:00 来源:市场报
  据《市场报》报道,南京市汤山镇最近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该镇数百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饮食店内的油条等食物后中毒。如今,类似的食品中毒恶性事故时见报端,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仍有太多的漏洞。

  就南京市发生的这起食物中毒事件来看,不管其形成的原因如何,也都再次给如今的食品安全状况敲响了警钟。的确,食品卫生状况,关系到亿万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然而,在我们周围,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现象却屡见不鲜。8月3日的《大河报》就报道,市场上销售的某种无骨凤爪竟是成都一家食品加工作坊雇佣小工用牙齿一嘴一嘴地“啃”出来的,且该厂雇来的女工有的还患有乙肝。为能牟取到更大的利润,如今许多参与食品经营的业主都在不择手段地降低着他们的生产和经营成本,诸如把发霉变质了的稻米抛光后,再抹上含毒的油脂并包装一新,就直接抛售给了消费者;还有的为了使猪提高瘦肉率,便给猪喂养可置人于重病的瘦肉精;更有甚者,为使自己所卖的海产品和荔枝等“保鲜”,竟用福尔马林药水和硫酸浸泡……诸如这些不法商贩的恶行,使日常食品已对国人的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按说,经营食品,应该有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因为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到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选择,再到食品用工具、设备和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管理,每道环节都可能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然而,事实上,在日常管理中,一些参与食品经营的业主只要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的费用,便可开张营业。而不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具备卫生条件的“黑户”私自进行食品加工和买卖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其实,如今之所以出现类似南京这样严重的食物安全事故,就是因为时下的食品卫生管理还远没有达到令百姓放心的程度。在西方国家,政府对食品企业的监管是相当严格的,一旦食品厂家违规生产造成顾客的损失,企业业主不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被终身取消从事食品经营的资格。

  而如今,我国对食品行业的监管的确还有太多的漏洞,这些漏洞很可能会演化成事故。像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关于“法律责任”的章节,对待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往往是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和“没收违法所得”,甚至是罚些款了事。“情节严重的”,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可那些卫生状况极差的“黑户”,往往是无证可吊,对他们的管理,也只是以罚代管。这正是食品安全事故得以频繁发生的肥壤沃土。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为确保食品通道的安全,就有必要建立像高压输电那样的食品传送安全通道。食品卫生法规就是触之即亡的高压线,让那些违法经营者不敢轻易地以身试法。只有这样,以食为天的百姓的安危才能有所保障。(周士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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