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猪肉搭配销往四省
加工工艺真的可以让病、死猪肉做成的肉制品,在味道、口感上以假乱真?作为陈建出售肉松的唯一客户,江苏太仓市板桥镇的刘一称就曾提出,陈建制作的肉松丝头更短、更碎,“质量不好”。
2010、2011两年,陈建以2.8万元每吨的价格,共卖出肉松23.6吨,刘一称为此已经支付29万余元。对于大客户的质疑,陈建的解释是,他制作的肉松中混充了一定量的鸡肉松,另外加工工艺也不太好,所以才更短更碎。
毕竟价格低,刘一称也就没再细究。他对肉松进行深加工后作为食品,批发到了上海、苏州、无锡等地的市场。
“病、死猪做成的肉松质量更差,纤维更碎、更短,容易被客户看出问题,很难卖出去,即使卖得出去也卖不到好的价钱。”如何“瞒天过海”?陈建有自己的秘诀:活猪做成的肉松更好,和病、死猪肉做成的肉松掺杂在一起卖。
“不能掺太多,卖相不好容易被压价格。”陈建交代,制作肉松时没有严格比例,但一般来说100斤的肉松里,病、死猪肉松占到10%左右,即1:9的比例。
这个作弊方法也同样被“移植”到了冷冻肉的销售上:病、死猪冷冻肉和活猪冷冻肉一起卖。仅彭某一个客户,就分多次到陈建这里收购了共约2吨病、死猪的猪头、猪脚,支付货款1万元。他把猪头、猪脚贩卖给了山东、河南等地的客户,用来加工成卤制食品。
就连熬制猪油后的油渣,陈建都全部卖给了赣州姓谢的老板,价格在2.5元每斤左右,两年内,他卖的猪油和猪油渣近3万元。骨头则全部以0.5元每斤的价格,被卖到了宁都县乡下一个骨粉厂,2010年卖出总重约5000斤,2011年卖出总重约7000斤。
客户们知道肉品有问题吗?陈建推测大家“应该知道”,理由是“我的猪肉价格低得多”。
另一黑作坊浮出水面
因为和陈建有业务上的往来,另一个病、死猪肉加工作坊进入了警方的视线:2011年,陈建曾销售给郭伟、王力价值15.85万元的瘦肉、肥肉、排骨等病、死猪肉制品。
后经警方侦查,郭伟、王力经营问题猪肉的手段和陈建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涉案数额更加庞大,达到68万余元。
2012年9月13日,此案在兴国县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郭伟、王力、陈建、雷秀越、李强、许飞、钟磊7名被告人同时受审。在自行辩护环节,雷秀越情绪激动,流泪称“我现在一无所有。”
兴国县法院于同年10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后,郭伟、王力、陈建、雷秀越、许飞、李强不服,向赣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陈建、雷秀越、李强的销售金额为47.124万元,被告人郭伟的销售金额为68.27万元,被告人王力的销售金额为29.37万元,被告人许飞的销售金额为20.51万元,被告人钟磊的销售金额为7万元。
随后,赣州中院驳回郭伟、王力、陈建、许飞、李强的上诉,依法判决6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35万元至11万元不等;判决被告人钟磊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