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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需签质量安全承诺书

2012/3/31 9:48:29 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为保证全县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提高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安全意识,阜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方式与新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该承诺书以《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相关规定为依据,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管理责任提出了要求:一要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二要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三要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建立了台帐,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不做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四要自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管理与监督。

  此外,该县还将以药房、大型城市,婴幼儿用品等经营保健食品企业为重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王建彪)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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