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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抓食品安全 试点奶粉驻厂监督追溯系统

2011/5/3 12:49: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通知

    ●重点排查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乳品中掺三聚氰胺等行为

    ●在成都、绵阳、资阳(微博)、遂宁(微博)、泸州5个城市建设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

    昨日,省政府网站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信用档案,并在成都、绵阳、资阳、遂宁、泸州5个城市建设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

    打击瘦肉精添加5城市追溯肉品质量

    今年,我省将排查并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在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方面,将严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市场准入;试点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加强成都、绵阳、资阳、遂宁、泸州5个城市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

    监管三聚氰胺销售食品、饲料企业禁卖在食品流通环节,今年我省将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

    在食品流通领域,将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婴儿奶粉驻厂监督试点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今年,我省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审核清理在建、已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企业)。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在鲜肉制品治理上,我省今年将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区域进行整治,督促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

    治理食品添加剂重点监督火锅餐饮行业

    我省今年将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销售和使用监管,以及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公布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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