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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食品安全重在治本

2011/4/19 6:42:2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食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这个本应“甜蜜的食业”现在却是问题不断。前不久,中原大地暴发的“健美猪”阴云尚在;近日,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从上海刮向全国。4月11日,上海超市“染色馒头”事发,由此拉开了全市范围内的“馒头大检查”。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多省市也紧随其后,展开了专项整治;日前湖北省宜昌市又有一种食品出现了问题,那就是我们经常食用的生姜。近些年,类似的事件已是耳熟能详。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苏丹红风波、“一滴香”谜案等等,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警钟频响。令人震惊的重大事件发生后,各地可谓高度重视,雷厉风行地进行过一次次大规模整治。但为何不仅屡禁不止,反而还愈演愈烈呢?

  综合各地整治食品安全案件的做法,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实行“事后追惩”,或者叫“运动式治理”。绝大多数此类事件,有些不法行为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而执法部门、监管部门却熟视无睹。只是偶然事件引爆,引来举国关注和万众声讨,才不得不被动地开展一场又一场轰轰烈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相关企业的司法追责做到了雷厉风行,相关责任人和不法分子也纷纷得到了惩处。

  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对解决此类问题虽然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收效甚微。这种整治办法立足于大检查式的专项整治,就事论事,因事而动,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加之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也远未到位,这就决定了不能触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之痛。一时的整治风暴可以拍死苍蝇,却无法改变滋生苍蝇的环境。不法分子敢顶风作案,以身试法,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法制环境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近些年来,国家已经制定了大量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但在一些地方,执行情况却大打折扣,有些地方有关部门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造成了整体上法制环境软弱涣散,为不法分子、不良企业留下了很大空间,埋下了很多隐患。在暴利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就玩起了“躲藏游戏”,撞到枪口上倒霉,否则就“不尽财源滚滚来”。

  正因为忽视了对整个制度环境的治理,给企业和监管者以逃避责任的借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中,监管机构“坚决不护短”、华联超市给“不法制作商钻了空子”,这些委过于人的自我辩白,或可窥见一斑。这也造成了一些地方食品行业“潜规则”大行其道,甚至大有呈公开化之势。上海有关监管机构就透露,超市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商,过期食品被生产企业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此乃行业“潜规则”——既已明知是行业“潜规则”,监管机构如何能多年视而不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无良企业自然难逃其咎,但行政监管缺失与混乱才是根源,甚至在“瘦肉精”事件中,某些监管者与不法企业、商家结成利益同盟、监守自盗。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已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就近年来相继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提出,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温总理的话可谓振聋发馈。

  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一种社会制度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文化为其提供指导和奠定基础。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也与整体社会文化环境有着重要关系。要创造有利于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文化和法制环境。这里,最重要的还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重点是加强执法和监管的力度,改变时下流行的运动式治理方法,确保已经制定的法规不是束之高阁,而是落地生根,以刚性的执法,驱逐行业盛行的“潜规则”,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这才是解决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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